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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集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大连港集团按照市国资委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于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港集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大连港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集团属各分公司、费用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参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集团机关各部室。专项治理内容是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及其他方式设立的“小金库”。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大连港集团成立由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要求各单位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工作,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
大连港 集团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财务及审计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对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照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做出组织处理。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财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沟通与报备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在开展此项活动中要紧密围绕港口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注重加强源头治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教育,建立起“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等工作,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集团决策上来,推动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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