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长兴岛港口岸对外开放
昨天上午,记者从大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2011年7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同意辽宁大连长兴岛港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大连长兴岛港口岸获准对外开放。此次批准的长兴岛港开放泊位共68个,包括公共港区和STX港区已建成的13个泊位,“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的55个泊位,并同时批准设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事局、边防检查站等相应工作机构。
长兴岛港口岸对外开放,是继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长兴岛升级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在长兴岛开发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又一件大事,标志着长兴岛对外开放提升到新的水平,开发建设进入新的阶段。长兴岛港口岸对外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准,对于提升长兴岛的地区形象,促进国内生产要素聚集,加快实现“十二五”时期的宏伟发展目标,对于实施大连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辽宁乃至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对于实现我国对外开放新转变,提升我国开放经济新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即将获得国家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正在推进在长兴岛设立自由贸易园区的工作。长兴岛已经成为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高地。
在“十二五”时期,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将紧紧抓住口岸对外开放带来的新契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开拓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积极推动对外开放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方向发展,全力打造东北地区更高层次的开放平台。实现发展要素配置的新优化,积极推动招商领域由传统的日、韩和港、台地区向欧美地区拓展,加快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国际级国家级大企业,建设世界级石化基地、世界级造船基地、国家重要临港装备制造基地、面向东北亚的港口物流业基地,打造大连乃至辽宁新的经济增长极,把长兴岛建设成生产、生态、生活相融合,功能齐全、特色明显、人气旺盛的现代海岛城市。
——国务院批准长兴岛港口岸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