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已于8月13日起施行。昨日大连婚姻律师网创办人、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刘春莹律师就其中涉及的热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A.
不离婚
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案例]
小张和小田的孩子五岁了,夫妻俩攒了十多万元,由小田掌管。最近小张的父亲得了重病,小张要取款给父亲看病,小田执意不肯,小张没办法,想出了离婚分得存款为父治病的主意。可是小张与妻子感情并未破裂,他也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解析]
刘律师解析说,小张可以在不离婚情况下去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对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确立了新的分割原则,即在共有的基础并未丧失但有重大理由时,共有人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婚姻法》解释(三)把这一原则适用于夫妻财产共有关系中,给予了婚内弱势一方救济的途径。
[适用法条]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B.
“亲夫妻明算账”,
夫妻间也可打欠条
[案例]
赵某和李某是夫妻,几年前,李某一个好友邀她合伙投资一个饭店项目,赵某认为风险太大,不同意投资。李某承诺自己去经营,投资算自己的,于是给赵某打了欠条,说服赵某把200万投资款打到自己账户。这两年,当双方决定分手时,李某不同意还这笔钱,认为赵某当年打给自己的钱本来就是夫妻两个人的,自己当年打欠条就是为了让赵某安心出资。
[解析]
刘春莹律师说,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间欠条是否有效实际要认定欠条是否属于对财产处分的明确约定。此前有一些地区法院判决双方未实行财产约定制情况下,欠条不能认定夫妻间借贷关系成立。也有一些地区法院判决欠条应视为夫妻间明确的财产约定,因此判决夫妻间借贷关系成立。《婚姻法》解释(三)明确了夫妻间借款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将避免同案不同判。本案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可以把借款问题一并解决。但是,如果夫妻不离婚一方是否可以主张另一方还款,《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并没有给出答案。
【适用法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C.
离婚可分割婚后
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
[案例]
家住甘井子区的钱某和妻子收入不高,妻子一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而钱某的单位稳定,养老保险从未拖欠。两人感情不和多年,考虑孩子的感受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今年孩子考上大学,两人离婚提上日程。妻子曾听律师朋友告诉过她,钱某的养老保险金可以分。钱某认为自己没退休领不出钱不同意分。
[解析]
刘律师认为,钱某在婚后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共同财产,夫妻应当依法分割。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二)认为,夫妻双方对一方预期取得的财产也有分割权,所以第十一条中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三)认为,鉴于夫妻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因而双方的养老保险金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认为养老保险方面只能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所以,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钱某应把婚后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返还给妻子一半。
[适用法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金,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