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出游,如何选择正规的旅行社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有很多人会选择外出旅游来度过这七天的长假,那么,在选择旅行社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如何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9月24日上午,大连市旅游局大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曲春智、大连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副处长张宏胜、大连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所员严军做客天健网行风热线,就“加强旅行社监督管理,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话题,回答网友提问。
问题:想给父母报一个旅游团,但看了几家觉得虽然每家的服务、景点都差不多,可是费用却不同。我担心选择一个不正规的旅行社,不仅影响父母游玩的心情,如果再发生什么冲突就不好了。应该从哪几个方面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呢?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选择正规旅行社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到实地看真伪。旅游法规规定,旅行社的设立必须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应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游客在进行旅游咨询或办理旅游业务时,可实地考察,查验“一证”、“一照”。二、上网站辨虚实。大连市旅游局网站(www.dltour.gov.cn)中详尽的录入了我市最新的旅行社名录,游客可登陆网站,选择正规旅行社。游客还可通过我市旅游局网站,了解旅行社的诚信和信誉等级等情况。三、看清经营范围。不是所有旅行社都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或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应认真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中所确定的经营范围,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问题: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旺季,很多人要跟旅行社出游。那么,我们与旅行社订立旅游合同时,需要重点约定哪些内容?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三)签约地点和日期;(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重点应该约的内容有,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旅游项目及游览时间,住宿餐饮的标准,自费项目数量、名称及价格,参加购物的次数等,当然还有总的旅游费用。合同中的旅游行程表作为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旅游产品内容的约定。游客除了认真阅读之外,还应详细询问旅游线路的具体情况,以免产生误解。在交完旅游费用以后,应当向旅行社索要正规发票。出境游要明确领队。
问题:报团旅游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些自费项目,部分成员参与,而剩下的人就在一旁陪同等待,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如果是合同之外的自费项目,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规定,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餐、娱乐、医疗保健、参观等另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承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问题:我想找旅行社跟团出游,但是看到街面有很多旅行社门市部,这些门市部和旅行社有什么区别?我在这些门市部报名旅游是否可行?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旅行社门市部和旅行社还是有较大区别的。旅行社门市部也就是我们统称的服务网点,业务经营范围是:为设立旅行社招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仅为旅游者提供代订公共交通客票、交通工具、住宿、会务、餐饮、景点门票等单项旅游服务,但不得代办出境、入境、签证等手续,从事该项旅游业务的,还应当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范围;不得组织、接待旅游者,并为其安排交通、住宿、餐饮、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导游、领队等团队旅游服务。如果是旅行社的正规门市部,游客可以选择在那里报名,旅游合同应该加盖设立社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问题:如何鉴别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线路的优劣?
答复:游客不仅要凭口碑、信誉、实力、规模等来选择旅行社,还要看旅游线路背后所包含的内容和服务,切忌“越便宜越好”的消费误区。游客只有将旅游产品的价格与旅游产品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才是理性的选择。旅游的费用一般由以下七项组成: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旅游保险费和其他旅游过程中要发生的直接费用,即旅游综合服务费。游客在报名时一定要问清收费价格中包括哪些部分,还有哪些需要自理。
在此,特别提示以下内容:
不要相信火车站附近揽客的忽悠。火车站附近闲散人员多以提供住宿,兜售低价景点门票为诱饵,打着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旗号,到处骗取外地游客钱财。
不要相信楼道内张贴的野广告。楼道内张贴的旅游广告,多数号称能提供免费或低价旅游,实际是一些不法分子假冒xx公司名义销售保健品或兜售其他商品。
不要轻信网络上的一些所谓旅行社。网络上的部分旅游网站和旅游广告是由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发布的,他们往往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靠虚假宣传,欺骗网民和游客。
不要轻信街边或小巷发放的拜佛专线广告传单,这些广告及组织者均以低价欺骗那些从事拜佛活动的市民,上车后就会强制另加费用,并高价收取香火钱。
不要盲目购物。在外地或境外旅游,尽量不要购买高价、贵重物品,尤其在购买珠宝等奢侈品时应格外谨慎。
问题:听说旅行社都有责任险,游客还有必要购买其它保险吗?
答复: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游客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为使游客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其利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游客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并了解清楚保险的范围、保额等相关内容,保留好保险单或将个人保险写进合同中。
问题:“十一”黄金周就要到了,市民到境外去旅游这方面要注意些什么?
答复:一要选择信誉好、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刚才说到这个问题,首先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国家旅游局授予的出境游资格。出境旅游不要选择其它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
二要签订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一定要明确各项服务标准和价格,包括旅游线路、餐饮安排、自费景点、停留时间、购物次数、违约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以书面合同来确认和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还要提醒消费者要注意索要并保存好各种相关证据,作为今后维权的凭据。
三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比如,了解目的地国家的自然地理和文化等情况。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情况。携带合适的衣物,雨具等。携带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等电器的,要了解当地电源插座的型号和电压情况,携带合适的充电器。最好带上药品包,除了自己的常用药品外,还应备一点儿治疗感冒、退烧、止泻等常用药品,以及创可贴等,备应急之用。购买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四要注意做到文明出游。要注重文明礼仪,保持民族尊严;要注意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要得体,保证秩序,不乱插队,特别注意不要大声喧哗;要保证做到女士优先,礼貌谦让;要洁身自好,不要参与赌博色情等有害身心和有损尊严的娱乐活动;出行前要详细了解目的地的习俗禁忌,不能冒犯。境外旅游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
问题:现在有的旅行社对老年人或小孩儿参团旅游要多收一些费用,理由是老年人和小孩儿的消费水平低。旅行社可以这样做么?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附加费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再次强调,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服务,不得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而增收费用。
问题:我是在大连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旅游,由上海旅行社接待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发生在南京,这种情况该向哪儿投诉?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按照您反映的情况,旅游合同是与大连组团旅行社签订的,整个旅游行程是由上海旅行社接待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发生在南京。所以,您可以向上海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也可以向我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
问题:我今年报了一个去三亚旅游的团,到了当地,导游就把我们和山东的一个团拼到了一起,游玩的景点也与当初宣传的有出入,并且吃饭的时候,一个桌上有时要坐十二、三个人,我们能不能要求旅行社为我们做出赔偿。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五条规定:旅行社擅自转团、拼团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我是在大连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旅游,由上海旅行社接待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发生在南京,这种情况该向哪儿投诉?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按照您反映的情况,旅游合同是与大连组团旅行社签订的,整个旅游行程是由上海旅行社接待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发生在南京。所以,您可以向上海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也可以向我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
黄金周出游,如何选择正规的旅行社